魏志・倭人傳ー邪馬臺國
邪馬臺國約為存在於西元2世紀初至3世紀後期。
在邪馬臺國內,已有上下尊卑區別”尊卑更有差序,足相臣服。”
也出現了階級區別,有稱為「國大人」和「大人」的貴族統治階級,
有隸屬於「大人」的被統治階級「下戶」,
還有更為低賤的可作贈品的「生口」和可作為殉葬品的「奴婢」。
邪馬臺國已形成國家機構。國家最高統治者為王,”其國亦以男子為王”,
以後經內亂”乃共立一女子為王,名曰卑弥呼”。
在女王卑弥呼統治時期,其下設輔臣”有男弟佐治國”。
女王卑弥呼居城池內,還有常備軍守衛。"居住宮室樓官,城柵嚴設,常有人持兵守衛。"
中央一級的官吏,還有分管政治、貿易和外交的「大率」、「大倭」和「大夫」。
邪馬臺國已有租賦制度,”收租賦,有邸閣”;也有刑罰,
”其犯法,輕者沒其妻子,重者滅其門戶及家族。”
邪馬臺國還監督與控制著同一地域的其他小國,
如「斯馬國」至「倭國」的21個小國和「伊都國」等。
女王卑弥呼曾多次遣使曹魏,並受到魏明帝的冊封,稱「親魏倭王」。
卑弥呼女王死後,葬儀隆重,”大作塚,徑百餘布,殉葬者奴婢百餘人。”
根據三國志・魏志・倭人傳有關邪馬臺國的記載表明,
可知邪馬臺國已是控制相當大地域的階級國家。